
(海农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对经申请确定的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主体和三方服务组织进行财政补助.经属地镇,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通过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逐级对养殖主体,三方服务组织提交的年度补助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应用系统2025年度审核确认数和2026年实时疫苗用量,清算2025年度和预下达2026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海宁市畜牧兽医站),(纪检组).
附件:清算2025年度和预下达2026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明细表.doc